来源:内蒙古晨报 2022-06-02
楷模,是人生的一面镜子,映照着自我;楷模,是一面鲜艳的旗帜,指引着前进的方向。社会需要楷模,人生需要榜样;伟大见于平凡,崇高源于质朴;每一个楷模故事的背后都闪耀着时代的光芒。
2019年8月17日下午,“北疆楷模”发布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追授于海俊同志“北疆楷模”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在全区上下广泛开展向于海俊同志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会上,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党委组织部长郭福良、《林海日报》记者刘颖、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三大队党支部书记商文君、6·19大兴安岭森林火灾护林防火队员范纪东以及于海俊的妻子刘文庆,讲述了于海俊生前的感人事迹。
于海俊,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11月出生,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规划设计室副主任、主任,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副总工程师、副院长等职。生前系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根河林业局副局长、林业工程正高级工程师。2019年6月19日,于海俊同志在指挥扑救根河上央格气森林雷电火火灾中不幸因公殉职,他56岁的生命历程,永远定格在大兴安岭巍巍群山之中。
于海俊出生于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桥头镇戴家窝铺村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1987年,他从内蒙古林学院毕业后,分配到了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工作。作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大学生扎根林海、甘于奉献的优秀代表,他爱学习、肯钻研,早在大学期间成为一名共产党员,毕业两年就很快成长为院里的业务骨干。因工作出色,他先后担任了规划设计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副院长。
在现场,于海俊生前的同事、战友、亲人们讲述了他生前的感人事迹,向在场的观众和视频前的观众呈现出了一个有血有肉的林海英雄。
内蒙古大兴安岭根河林业局护林防火管理处第一中队中队长范纪东为人们讲述了于海俊生前的最后八个小时。当描述起一根10多米长、30多厘米粗的过火站杆突然倒下砸中了于海俊时,范纪东忍不住哽咽起来。范纪东还为人们讲述了在收拾于海俊遗物时,发现他的衣兜里还留有300块钱,是他准备完成灭火任务下山后,想请队员们吃一顿晚餐而准备的。范纪东说,在场的队员们看到这300元钱,都沉默了,很长时间,大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有的队员在默默地流泪。讲述起这些,范纪东更是抑制不住颤抖的声音,几欲啜泣,而在场的观众们也纷纷落泪。
32年如一日,他舍小家、顾大家,全身心投入林区建设事业,直至奋斗到生命最后一息,他自觉坚守思想道德底线,筑牢了廉洁自律的防线。
他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从来不向组织提出个人要求。牺牲前,他向单位提出一生中唯一的一次“特殊”要求,原来是上山打火前,来不及回家换鞋而申领一双专用防火鞋。
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自治区党委决定,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向于海俊同志学习活动。
8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做出追授于海俊同志“北疆楷模”荣誉称号的决定。